今日实时游客量:
瞬时最大承载量: 30000
景区最大承载量: 50000
首页> 新闻中心景区资讯

警方通告 | 严打枪爆刀违法犯罪,主动上缴可免于处罚!

 编辑:本站编辑  来源:本站原创  时间:2018-01-16   浏览次数:

为从严整治枪爆刀隐患问题,进一步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,彻底收缴流散于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、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管制刀具、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,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,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治安稳定,根据《刑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枪支管理法》和国务院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特通告如下:

一、严禁非法持有、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寄递、出租、出借、储存、私藏、携带、走私、使用各种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、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、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。严禁通过互联网(网店)非法交易上述物品,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制造、买卖等信息。

二、凡非法持有、私藏(存)军(警)用枪、猎枪、射击运动枪、麻醉注射枪、气枪、彩弹枪、火药枪和各种改制、自制枪支及其零部(配)件、弹药(子弹)的,或非法持有、私藏(存)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导爆索、震源弹、黑火药、烟火药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、鱼雷(非法捕鱼装置)等爆炸物品的,以及非法持有、私藏(存)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,应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。   

三、凡主动上交上述非法物品的,依法从轻、减轻、免除或者不予处罚;逾期拒不交出的,一律从严查处。主动上交历史遗留枪支、弹药、民用爆炸物品、管制刀具、弩且未用于违法犯罪的,一律免予处罚。

 四、凡发现上述物品被盗、被抢或者丢失的,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;不及时报告的,依法处罚有关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员。公民发现、捡拾上述物品的,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。

五、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、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刀等违法犯罪行为,经查证属实的,或者提供重要线索,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涉爆涉刀等案件的,依法从轻、减轻、免除或者不予处罚。

六、鼓励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涉刀等违法犯罪线索,对举报有功的,将按规定给予奖励;对窝藏、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,或参与毁灭、伪造证据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对打击、报复举报人、控告人的,一律从严惩处。

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电话:

台州市公安局:0576-88212257

各地公安机关:110报警电话

 

台州市公安局

2017年12月26日